据《京华时报》报道,教育部近日公布了《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中规定(全面推行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向社会公布发布。根据规定,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必须根据专业特点,每五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习不少于六个月,没有企业工作经验的新教师应在实习中上岗。根据mxI的规定,在组织教师企业的实践中,加强职业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,实施工学结合、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,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是最重要的措施。
MxI规定,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必须根据专业特点,每五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习不少于六个月,实习时应聘用无企业工作经验的新教师。公共基础课教师不宜定期去企业进行实地考察、调查和自学。在形式和内容上,mxI规定了拒绝,这是教师企业实践的主要内容,包括了解企业生产组织的基本情况、工艺流程、产业发展趋势等。
熟悉岗位职责、操作规范、技能拒绝、用工标准、管理制度、企业文化等。并自学生产实习所教专业应用的新科学知识、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设备和新标准。教师在企业实习的形式还包括实地走访企业、拒绝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、全职工作或在企业生产管理岗位任职、参与企业的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。
希望在教师企业的实践中探索多种建设形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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